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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例】 吴京申请“战狼”中文商标遭驳回,商标保护很重要
2018-07-02 阅读量 6978

       《战狼Ⅱ》是吴京执导的动作军事电影,当时上映时刷爆了朋友圈,最终票房56.81亿人民币,累计票房已超越《速度与激情8》成为票房总榜亚军,超越《美人鱼》(33.92亿),刷新内地电影票房最高纪录。《战狼2》太过于成功,使“战狼”成为一个IP,拥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战狼Ⅱ》标志着中国电影真正开启了探索自产重工业商业大片的时代。吴京告诉每个中国影人,无需怨天尤人,切勿自命不凡,只要脚踏实地、扎实苦干,满足观众的观影需求,我们便也可以凭借着巨大电影市场,拍出票房达到好莱坞水准的成功商业类型片。

     


     

           据悉,吴京早在2014年电影筹备之际就陆续申请了相关的商标和版权,华唯商标小编查询显示,在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申请纪录包括战狼的LOGO、吴京的签名、战狼中队的队徽等,可以说电影中出现的一些具有标志性的图案和文字都被申请了保护。

     

           吴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可谓不超前。截止目前为止,吴京以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共申请14件版权、57件商标。




           然而上图显示的三个商标,只有吴京签名在大部分类别通过初审,而战狼中文LOGO在多个类别被驳回,保护前景堪忧。

     

           吴京团队拥有这样超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战狼》超越美人鱼成为国产片票房新高,商业价值难以估量,“战狼”系列商标保护之战同样值得坚守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