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标博士!登录 | 注册 |  微信登录
扫一扫关注我们
红门胜诉“商标侵权”案,获赔20万
2018-12-03 阅读量 503

 近日,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门公司)赢得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制止了同业者侵犯我司商标权行为,不仅维护了品牌声誉,更保障了客户的根本利益。

 

在整起案件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我公司法务部和顾问律师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经过多方面努力,收集河源市源城区红利通机电设备经营部(以下简称红利通经营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证据。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 2018年10月31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

①红利通经营部在其所销售的电动伸缩门产品上使用“红门开HGH TECH吉利来”商标侵害了红门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红利通经营部使用经核准注册的“红门开HGH TECH吉利来”商标,还是使用正在申请经核准注册的“红门高科”商标,综合来看,具有攀附红门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或者“红门”字号的商誉的故意;

 

③红利经营部在使用包含“红门”字样的企业名称(诉讼中已自行变更企业名称)及在交易文书、宣传资料使用包含“红门”文字的内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判决:红利通经营部立即停止对被诉侵权商标的侵权行为,并且赔偿红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20万元。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对侵权者的惩治力度也越来越大。我公司也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此次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获得胜诉,意味着红门公司的维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公司也将继续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共同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