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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巴佩」商标遭抢注,如何看待名人商标被抢注现象?
2018-07-21 阅读量 2094

 前天晚上,世界杯总决赛上,法国已4:2的成绩战胜克罗地亚队,“高卢雄鸡”终于在时隔20年后再度夺冠。姆巴佩的亮眼表现,不仅帮助法国队取得了冠军,而且还收获了大量的足球球迷。不过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姆巴佩的名气得到了全球球迷的瞩目的同时,姆巴佩也成为了一些商标投机分子瞄准的对象!

 

 

 

如今,在中国商标网上搜“姆巴佩”,可以看到159个查询结果,其中142个是在今年7月1日之后申请的,目前商标还在等待受理状态......

 

 

 

其实不光是这次,在之前的关于商标纠纷的案件中,名人名字被抢注商标的事件屡见不鲜。从之前的“梅西”、“C罗”到这次的“姆巴佩”,利用“红人”效应抢注商标,已经成为一些商标投机分子的惯常做法。

 

名字商标如此热衷,是因为大家都清楚,名人商标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利用明星效应来"搭便车"谋利益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名人商标被抢注的案例呢?

 

 

 

近几年,名人商标被抢注的案例屡屡发生,就拿“去年比较火热的《三生三世》来说,我们的“白浅上上神”杨幂因为太火了,也曾遭遇姓名被抢注商标的尴尬遭遇。该案件还被商评委列为2017年商标评审典型案例之一。

 

梅州市大家闺秀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6月27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第15003136号“杨幂”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面包、蜂蜜、糖果、茶、茶饮料、米、面条、米果、调味酱、谷粉制食品”。

 

2016年9月29日,该商标被杨幂本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梅州市大家闺秀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这件事儿并没有闹到法院这一步,这家公司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这些案件中,都均涉及到《商标法》中对在先姓名权的保护问题。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其中的“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以获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

 

其实,商家与其费尽心思通过注册名人名字商标来投机取巧,赚取眼球,倒不如好好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好,好的商标都是靠自己的产品质量和公司实力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尊重的。通过注册名人商标来钻营取巧不是可取之道,而且一不小心就会碰触到法律的准绳。